每年9月,是中秋佳节之际,也是赡养纠纷最多的一个月。9月9日至12日,鲁甸法院的法官们奔走在乡间、社区和医院巡回审理和回访了数起赡养纠纷,为的是那赶在月圆之夜的阖家团圆。
近三年来,鲁甸法院的赡养案件调解率每年在85%以上。审理赡养纠纷,我们是专业的!“调解四部曲”是高调解率的“秘方”:
第一部:走访——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也听得见黑夜里你无助的呼唤
老年人要到法院起诉子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纸诉状,满腹心酸,却因诉讼能力低下,根本无法举证证实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而被告子女,往往也不是真的不赡养老人,他们常常是因为家庭内部某些长期积攒的矛盾心存怨怼而不尽孝道。实务经验告诉我们,赡养案件不难判决,但如何执行是一个巨大的难题。特别是法官如果就按办案,没有调处案件背后的矛盾症结,很可能导致原告赢了官司输了亲情,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会愈发艰难。
为了帮助老人解决诉讼难问题,也为了了解赡养纠纷背后的实质矛盾,更为了案件调处后老人的赡养落到实处,鲁甸法院的法官审理赡养案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开始调解之前必须走访了解家庭实质矛盾。
法官走访
走访,鲁甸法院有自己的“配方”,即家事调查员前期助力加法官走访相关人员。鲁甸法院有16名来自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家事调查员,他们年龄在45周岁左右,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又能和当地群众打成一片。很多赡养纠纷都是他们化解的,能够到法院的赡养纠纷往往是矛盾比较深的,而这些赡养纠纷家事调查员们往往是已经在起诉前就多次调解过,对案情十分熟悉。有了这群家事调查员,法官能够很便捷地知道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性格脾气和家庭内部的实质纠纷,办案当然事半功倍。
家事调查员任命
除了家事调查员的书面《家事调查报告》,法官还得在开始调解之前亲自走访当事人和相关人员。龙头山镇的八旬老人张某某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摔断左股骨而住院治疗,三个儿子因对老人的护理以及医疗费等问题未能协商一致,老人治疗面临迫在眉睫的困难,无奈之下老人将二儿子告上法庭。法官在走访中了解到二儿子曾向老人借款4万元修建房屋,现在因和老大、老三就母亲的医药费和护理问题达不成一致便负气不管老人,老大、老三对父母借钱给老二一事耿耿于怀,对老人也表现出十分不满。为此法官以借款为突破口,要求老二从借款中支付老人的医药费,剩余的欠款老二在两年内付给老人。说清楚了借款的问题,调解兄弟三人如何赡养老人一下子就变得容易了,最后三个儿子约定在老人住院期间轮流护理老人,出院后老人由三兄弟轮流进行赡养。
第二部:甘当亲情“传声筒”——我们以法律为准绳,却也洞察你内心不舍的亲情
在走访了解了案件背后的实质矛盾后,鲁甸法院的家事法官们不会简单地就按办案,“我们首先是有血有肉的人,然后才是法官”这是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处理赡养纠纷,骨肉亲情是无法割舍和回避的,要调处本质矛盾,也需要法官打好“亲情牌”。法官们往往会抓住走访过程中获悉的家庭生活温馨的细节,利用一些能够唤醒亲情的物件和往事“做文章”,让调解工作春风化雨。
法官调解后向原告送赡养费
火德红镇79岁的康某某因病住院二十余日,两个女儿因和老人言语不和都不愿意陪护,老人孤零零的在医院无人照料,在病友建议下,将两个女儿诉至法院。第一次去医院走访了解原告情况,发现虽然康某某和两个女儿都有数落对方的不是,但父女间明显可见亲情尚存。康某某病情已经稳定,可以出院,却因为大女儿几次来医院都要数落自己的不是而宁愿在医院受罪也不想回家。在走访乡邻的过程中,法官得知康某某大女儿曾为母亲办理了风光的葬礼,还坚持在料理完母亲后事后把父亲接到家中赡养。为此,法官决定出“亲情牌”,做好父女双方的“传声筒”,利用大女儿给康某某老伴办丧事的视频,不停地给双方讲对方如何顾念骨肉情,并分析对方的难处。最终老人和女儿和好,中秋节前一天本案调解结案,大女儿把康某某接回家,法官为康家人照了一张全家福。
康某某一家全家福
第三部:巡回审理——我们为情与法的完美邂逅而努力
要问鲁甸法院巡回审理最多的案件是什么,那答案一定是赡养纠纷。多年来,鲁甸法院赡养案件巡回审理率达90%以上。成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以来,鲁甸法院院长和分管副院长还带头下乡巡回开庭审理赡养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院长、副院长带头审理赡养案件
近年来,农村赡养纠纷频发,很多案件的被告是因父母对家产分割不均而不愿意赡养老人或是不好好赡养老人。在村委会、田间地头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不仅是为了方便老人诉讼,更重要的是能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以家产分割不均而拒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同时通过在村委会开庭、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巡回审理
“因为法院在我们村审理了比较典型一起赡养纠纷,到现在我们村民都会经常提起这件案子,大家都以不赡养老人为耻,希望今后法院能把赡养案子都拿到村里开开庭。”这是小寨镇梨园村支书对鲁甸法院法官们说的。
第四部:回访——温暖人心,让亲情靠岸
鲁甸法院2018年出台《家事案件审理规程》,确立了结案后回访制度,并明确了赡养案件属于必须回访的范围。由于家庭生活的琐碎和具体,赡养纠纷容易出现二次诉讼的现象。有的赡养案件,法院刚刚调解结案,子女间可能又会因为新的利益纠葛相互推诿赡养责任,老人也可能因病又和子女产生新的矛盾,回访的作用就是要将司法服务由审判延伸至判后,适时发现新问题、新矛盾,及时介入,疏导情绪,调解纠纷,修复关系。
家事法官回访
2018年,小寨镇七十岁的王某起诉儿子王小某索要赡养费,法院调解王小某每年支付父亲赡养费2000元,此后王小某依照调解书规定履行义务,父子和平相处了一年多。近日,王小某争取到一个建房指标,他向父亲王某提出把父亲现在居住的老屋挖了重建新屋的想法,没料到王某大发雷霆,父子俩争执不下,几欲动手。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特意赶往王某家中调和。在法官的努力下,王小某主动把2000元赡养费如数交给父亲,并承诺在父亲改变主意之前,绝不擅自毁损老屋。看到法官为自己奔走,王某也十分激动,他说:“得亏有你们做主!谢谢你们大老远的赶来帮我!”
承诺:“我们是法官,也是家的守护者!”
赡养纠纷,鲁甸法院高调解率的风光背后,是无数家事法官的默默付出和艰难探寻。他们放下冰冷的法条,翻山越岭,拨开迷雾还大地以蓝天,让多少处于亲情十字路口的人们看到了法律的柔情;他们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为理性审判注入情感关怀,让无数已经剑拔弩张的手足被温情的审判融化;他们用质朴而温暖的心,化百炼钢为绕指柔,换世间美好情感的长存。他们坚信,在鲁甸这片热土上播撒下情理法的种子,终将开出真善美的绚烂花海。
佳节将至,愿所有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