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佳 发布于:2019-09-19
为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今年9月,我院组建了“暖阳”未检工作团队。团队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成立宣讲团,由未检及检察院各部门年轻干警按计划到本县中小学校相应的班级担任法治班主任,法制班主任按期到班级授课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达到改变原有的大课模式,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目的。
9月18日,鲁甸县检察院马涛副检察长带领宣讲团成员到鲁甸县第二中学初253班,为该班58名学生带来了“暖阳”宣讲团的第一堂课。马涛副检察长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县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并以生动的方式介绍了检察院的职能职责及未检工作的范围和意义。希望同学们学习法律、懂得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同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远离违法犯罪。接着宣讲团成员王佳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法律、哪些行为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的危害三个方面,用案例、视频的形式展示一个个真实的青少年犯罪具体案例,以案释法,让同学们通过视频深入的了解案例背后的法律知识。
讲座得到了学生的好评,有学生说到:我今年刚读初一,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样的课程,今天的讲课形式更好的把我带入到讲课中,让我在学到法律知识的同时,深刻的体会到青少年犯罪的危害。以后我会认真学习法律,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
这次讲课是宣讲团第一次到该班级上课,接下来宣讲团成员将每月到该班级给学生上一堂法制课,并以案例、辩论、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学习、宣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