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政法办 刘启梅 发布于:2020-04-07
4月7日,鲁甸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朝鸿在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会议上领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从《条例》的意义、主题、主线、总纲、主体,以及政法委的定位和政法单位的关系、政法委的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深入解读,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王朝鸿指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首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举措,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鲁甸县委政法委作为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发挥好“火车头”作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宣传、严格执行《条例》,把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全县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朝鸿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坚持反复学、深入学、持久学,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真正实现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人人知《条例》、人人学《条例》、人人懂《条例》,确保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要充分利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带头深入学、全面系统学,确保全覆盖。同时,要推动面上学,全力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政法委员、基层政法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和研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把握《条例》明确的政治要求、实践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努力使《条例》深入人心,为《条例》的贯彻执行打好坚实基础。
王朝鸿要求,鲁甸县委政法委要以排头兵的姿态,把《条例》作为政法工作的行动指南,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做好政法工作的自觉性,坚持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时时对照《条例》要求,事事按照《条例》办,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一要持之以恒抓好《条例》的学习。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特别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采取日常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原文学习和专家解读相结合,理论学习和贯彻执行相结合的方式,将《条例》学深、学透、弄懂,贯彻好、落实好。二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委机关以往“三会一课”的良好做法坚持好、发展好,确保机关党建学习取得实效。三要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对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拓展党建学习载体,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委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委机关各方面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