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甸法院 发布于:2020-08-01
7月28日至30日,鲁甸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李杰等2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集团案。这次庭审,县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
结合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鲁甸县人民法院为被告人、辩护人、旁听人员等佩发了口罩。庭审中,人民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进行辩护,允许一名被告人有二名家属参加旁听。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及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程序合法,过程紧凑,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示范作用。
目前,整个案件庭审程序已全部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