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德红司法所联合多部门成功调解一中学生意外溺水死亡纠纷
作者:郭佳 发布于:2020-09-09
2020年9月4日,在鲁甸县火德红镇火德红社区大山社一水库发生一中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后经公安机关现场调查排出人为的刑事案件,是一起因自行游泳导致的意外溺水死亡,因是几名中学生相约去游泳,死者家长对其小孩死亡一事的赔偿发生纠纷。
2020年9月7日,鲁甸县司法局火德红司法所联合镇政府、派出所、李家山村委组织当事人家属参与死者李某某的赔偿一事。因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死者李某某的父亲在调解过程中情绪较激动,认为自己的小孩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去游泳导致溺水死亡,需要其共同去游泳的几个中学生的家长要给予一个说法和相应的赔偿。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多方了解,得知其小孩为意外溺水死亡,非刑事案件,同时向死者父亲讲解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法律知识。在多方的调解下,死者父亲情绪得到平和,其他共同去游泳的中学生的家长表示在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上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因此达成一致协议。
调解结束后,在司法所的劝说下,当时人双方共同握手言和,并表示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同时签订不涉黑涉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