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江涛 发布于:2021-03-04
按照创建省级平安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平安中国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两大主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主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综合整治,为创建“平安鲁甸”,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月4日上午,鲁甸县委政法委组织各相关单位在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孔杰,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谢川,县司法局副局长何术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顾超,县综治股负责人马林用,县维稳指导股负责人李能,县信访局工作人员胡萍,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李江涛参加会议,参会人员根据各职能就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讨论。
会议强调,为做好全县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预防纠纷激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事关鲁甸县经济发展和“平安鲁甸”建设大局。一是要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对可能发生的带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遏制、早处理,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纠纷。三是要以开展“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年”、“人民调解网络化建设活动的意见”、“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文件要求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各乡镇矛盾纠纷的排查及调解力度。四是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立足调解,着眼预防,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