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江涛 发布于:2021-04-02
4月1日下午,鲁甸县委政法委组织各相关单位在县委政法委一楼视频会议室召开3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孔杰,县维稳指导股负责人李能,县法院副院长铁发荣,县信访局副局长张才虎,县司法局股长李国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熊美华,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李江涛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根据各职能职责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进行研究讨论。
会议指出,从矛盾纠纷的类型来看,主要涉及邻里、土地、赔偿、宅基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居多。一是邻里之间缺乏沟通、包容,关系处理不当。二是农民群众之间的利益纠纷是复杂的,一部分群众品行不良,缺乏诚信,还有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利益纠纷。三是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最大化思想严重。四是在土地问题上,缺乏整体的规划,未批先建、乱建乱占问题严重,由于牵涉面广,造成以上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复杂且多面,调处起来非常复杂,虽经多方调解,但短时间内难以完全解决。
会议强调,为做好全县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预防纠纷激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事关鲁甸县经济发展和“平安鲁甸”建设大局。一是要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形成“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对可能发生的带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遏制、早处理,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纠纷。三是要以开展“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年”、“人民调解网络化建设活动的意见”、“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文件要求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各乡镇矛盾纠纷的排查及调解力度。四是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立足调解,着眼预防,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通过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