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组(扩大)理论学 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
作者:何丽蓉 发布于:2021-06-02
5月31日上午,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主持,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及中层干部参加会议集中学习。
会上,陈鸣梅检察长领学《阮成发、王予波同志在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上的讲话》(阮成发同志2021年4月29日的发言)、关于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陈鸣梅检察长在集中学习会上,再次领学了中央第十二督导组1、7、8、10及15号抄告单精神并对其重要性作强调,要求每一位干警都要按中央抄告单所传达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还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组织部分干警进行交流发言。发言干警表示要切实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就要做到:学党史,就是要系统学、认真学、持之以恒学;悟思想,就是要真悟、实悟、用心悟;办实事,就是要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让每一个案件都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及下步工作打算后,陈鸣梅检察长分部门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