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丽 发布于:2021-06-29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近期鲁甸县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到鲁甸职中开展“法治金江行”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结合实际讲解进行。活动中鲁甸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李飞鸿,首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金沙江、赤水河及重要支流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长江经济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强金沙江、赤水河流域(昭通段)及重要支流和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文化、生态和社会意义。其次,结合《民法典》并通过与学生交流互动的形式,向学生讲解了身为鲁甸的一名学生,在环
境保护中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提醒同学们既要做保护环境的卫士,又要做宣传环保的使者。最后,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学生讲解了禁毒、反电信诈骗等与青少年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此次活动共向学生发放200余份宣传手册,使学生对金沙江及重要支流和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具的意义及作用有了一定的认识;从一定程度增强了青少年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为提高青少年自身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和谐校园,奠定了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