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到鲁甸调研“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工作
作者:县委政法委、县法院 发布于:2021-08-11
8月11日上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军一行到鲁甸调研“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鲁甸县政法各单位、县信访局在家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政法委书记马殿省汇报了鲁甸县“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的开展情况。鲁甸县法院、鲁甸县检察院、鲁甸县司法局、鲁甸县公安局、鲁甸县信访局依次汇报了各单位“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的开展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谈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鲁军院长在听取工作汇报后,针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指出,“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是党委政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体现,全体政法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确保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最终实现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鲁军院长对鲁甸县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提出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二是要紧盯工作要求,把握工作方法,紧盯近期重点工作、牢固掌握活动原则、坚持分级分类管理;三是要瞄准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心,围绕乡村振兴治理有效“一个目标”,主动接续乡村振兴基础工程,紧盯社会治理短板有效解决、群众法治思维有效提升、乡风民俗陋习有效转变“三项重点”,落实乡村治理示范基层单元创建机制,全力维护农村安全稳定;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及预防工作,强化社会面防控,确保“四个不发生”,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一市三区”建设;五是压实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细化措施,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畅通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强化统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县政法挂千村活动一盘棋推进。
最后,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政法委书记马殿省作表态发言,下一步全县将紧盯任务目标、紧盯稳定、紧盯短板、紧盯重点、紧盯要点,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开展活动,为鲁甸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鲁甸人民创造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会后,鲁军院长一行深入卯家湾安置区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