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鲁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志愿行
作者:吕麟 发布于:2021-12-28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为即将到来的“两节”“两会”营造和谐、整洁的公共生活环境。12月25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下沉挂钩的水磨镇岩头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志愿服务活动。
在整治活动开始前该院党组成员、张乾定副检察长对本次志愿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向村民们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标准,号召村民要带动亲朋好友,把文明意识、环保观念、良好的卫生习惯传递到村社的每一个角落,根植在每一个村民的心中。
虽然寒风凛冽,但干警们不畏严寒,劳动开展得热火朝天。大家手拿扫帚、钳子等劳动工具,走村串户,带着村民们一道“大扫除”。有的清扫道路两旁的垃圾,有的清理沟里的纸屑垃圾,有的用口袋把垃圾运到垃圾站,还有的帮助村民操家理务...干警们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志愿服务精神。
经过打扫后的岩头村更加整洁美丽,检察干警用实际行动展现了积极向上、吃苦耐劳的新风尚,为村民树立积极的环保意识,赢得了岩头村村民的点赞。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村庄干净整洁是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乡愁得以安放的基础。鲁甸检察院将继续以助力建设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采取形式多样的乡村振兴帮扶措施,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力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乡村景更美,检民情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