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玄玮、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洪一行莅临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民事检察工作。
会上,该院副检察长陈维凡就本院近几年民事检察工作情况作了汇报,部门负责人王琴就交办的虚假诉讼线索情况进行了补充汇报。王玄玮主任一行结合汇报情况,查看了交办的虚假线索涉及的刑事案件卷宗材料、相关的民事裁判文书,针对查看的材料和文书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并从虚假诉讼线索的发现、案件的审查等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
通过调研,王玄玮主任一行肯定了过去几年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继续做好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民事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之一,其监督重要性不言而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积极贯彻落实检察长包案制度。部门干警要通过探索开展专项行动等着实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二是要提升监督质效。在办理民事检察案件中,要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加强民事检察文书的释法说理,强化精准监督,确保发出的检察建议能够被采纳。应听证尽听证,积极促进社会矛盾真正能够被化解。
三是要有目标有思路。考评是提高检察工作质效的载体,要根据上级院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理顺办案思路,紧盯目标,聚焦发力,对标对表推动民事检察工作不断提档升级。
四是要把工作融入大局。民事检察工作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检察干警在开展该项工作的过程中要秉持“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要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职能。
该院廖兵检察长、陈维凡副检察长相继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固强补弱,对分析研判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深入审查,在虚假诉讼、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推动本院民事检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