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动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推动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2022年工作中开好头,起好步,从而向更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以更强担当履职尽责,从而为大局、为人民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于近日召开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学习工作推进会。会议确定了“定目标、明重点、攻难点、强措施”的工作思路。
定目标。及时传达昭通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度会精神,认真学习昭通市检察机关印发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办案规模在2021年的基础上稳中有升,办案类型更加丰富,文书制作更加规范,法律监督更加有力。
抓重点。以“国之大者”的站位主动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对照高检院、省、市院下发的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解决涉民生民利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狠下功夫。
攻难点。正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分析、找准问题存在的根源,树立攻坚克难的信心,勇于跳出“舒适圈”,对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敢于监督,对行政争议案件努力化解,对弱势群体利益坚决保护。
强措施。一是抓队伍。工作能否向更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在队伍建设。为了提高队伍素能,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探索了“部门负责人列出任务清单—部门干警认领任务清单—干警提出工作思路和具体工作举措—集体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倒逼干警加强学习,积极思考,深挖干警潜力,培养干警集体意识。二是转思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其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工作均不是通过“坐堂办案”就能完成的,必须要求检察干警一定要转变“坐堂办案”的思维模式,积极、能动履职, “走出去”“动起来”。三是建机制。在加强与外部、内部日常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立足支持起诉检察职能,与司法局、人社局、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立足公益检察职能,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等,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形成对弱势群体、资源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以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四是重宣传。扎实开展听证工作。落实“应听尽听”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积极培育典型案例。通过办理和向社会宣传一些有影响力、有代表性、有效果的案件,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延伸宣传触角,丰富宣传方式。探索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结合乡村振兴、政法挂千村等将检察宣传的触角延伸至镇、村、社、百姓家里。
咬定目标、精准发力、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尽最大努力实现从“追赶者”向“领跑者”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