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案件首现降幅拐点 繁简分流审限再创历史新低 茨院法庭特色法庭创建工作再出新招
3月29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落实巩固年”暨诉源治理、一站式、特色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鲁甸县人民法院茨院中心法庭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茨院法庭2021年10月授牌成立全市首个以“速裁”为主题的特色法庭。2022年第一季度,茨院法庭诉讼案件出现拐点,收案同比下降66.67%,带动鲁甸法院民商案件同比下降15.38%。 2021年4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茨院法庭“全省优秀法庭”称号,茨院法庭在全省法庭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各级领导及兄弟法院对茨院法庭特色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支持。 2021年茨院法庭人均办案336件,平均办案周期却仅为28天,速裁案件占比85%。2022年第一季度,茨院法庭喜迎案件拐点。法庭共收到160件起诉材料,全部纳入诉前调解范围,除了正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的13件外,其他案件有67件诉前调解成功,进入诉讼的只有80件。诉前调解成功的67件案件中,委派调解并司法确认9件,法官诉前调解发放"诉前调书"字号调解书36件,调解后当事人放弃起诉22件。诉讼案件与去年同期立案的240件相比下降66.67%。 调解成功的案件中,有60%的案件是利用“人民调解平台”进行调解的。2021年至今茨院法庭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402件,其中双方当事人均系远程视频参与调解的有62件。茨院法庭“诉前调解全流程不收费”,连“法官诉前调解+出具书面调解书” 的“诉前调书”案号案件也不收取诉讼费。2022年1月至今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40余万元。 原告温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标的为10万余元。二人因为利息计算问题产生分歧,双方调解差距的2000元正好是提起民事诉讼应缴纳的诉讼费金额。但由于诉前调解不收费,双方的分歧便迎刃而解了,调解水到渠成。 01 创建案件繁简分流的“速裁法庭” 案件进入茨院法庭,首先便是繁简分流,都要走三步“筛筛子”。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负责立案接待的法官助理在接到诉状当日便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这是第一次“筛筛子”。如果不能当日进行诉前调解,法官助理第二次“筛筛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十日内委派调解不成功,或者不宜委派调解的,法官助理会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员额法官。法官在决定立案前必须第三次“筛筛子”,案件由承办法官亲自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的期限不超过二十日。三步“筛筛子”下来,40%左右的案件都可以诉前快速调解了。 即便是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速裁”的思想也无处不在。汪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开始王某无法联系,法官冒着风雪,两次驱车到被告父母家中,再三劝说下,王某弟弟帮助法官通过微信联系上王某,远在外地的王某愿意接受法院的远程视频调解。如果没有法官的坚持和努力,案件进入公告程序的话,原告不仅要等待公告时间,还要先行垫付诉讼费和公告费。但通过诉前远程视频调解,原告从提交起诉材料到拿到调解书,仅用了11天时间。 当事人领取赔偿款 就连涉外案件,法庭也将“速裁”坚持到底。一件被告为埃及人的离婚纠纷案件,法官了解到被告目前就在中国境内,便想方设法联系上被告。被告能用中文进行熟练交流,法官就不厌其烦地通过微信一遍又一遍地向被告介绍中国的离婚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因为巧用微信做好庭前调解和准备工作,茨院法院在受理案件的第46天便开庭审理了案件,大大缩短了该案的审理周期。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即便不具备调解可能性,茨院法庭的平均审理周期也明显低于法定审限。 02 打造诉源治理贯穿始终的“速裁法庭” 茨院法庭坚持源头治理,变被动为主动,减少诉讼存量。茨院法庭与辖区内的茨院乡、桃源乡、江底镇、火德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携手,构建了“1(法庭)+4(四个调解委员会)+N(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诉源治理和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搭建了五个“无诉和谐村”,形成矛盾纠纷排查、防范、调解的“一条龙”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构建了多元化解、分层过滤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真正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一线。 法官在“无诉村”化解纠纷 2022年,茨院法庭致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以切实解决涉企案件诉讼周期长、程序空转等问题,茨院法庭携手乡政府和辖区信用社搭建了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2022年法庭辖区内涉企业纠纷,同比下降了70%。辖区内所有涉金融纠纷实行诉前调解全覆盖,今年第一季度,茨院法庭无一件涉金融纠纷进入诉讼。因节省了诉讼费、律师费和公告费,信用社在涉金融纠纷诉前调解案件中对利息和履行期限作出较大让步,提高了老百姓依调解书约定还款的积极性。 法官走访辖区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并为其提供法律风险意见书 2021年7月开始,茨院法庭以“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契机,延伸工作触角,促进乡村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毛某等三户烟农因电路检修停电造成正在烘烤中的烟叶受损,法庭与挂联该村的市法院领导干部一起组织调解,通过积极协调烟草公司参与到调解中来,最终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烟农损失得到弥补。 市法院挂联干部、茨院法庭和烟草公司协同化解纠纷 特色法庭创建,不是一阵时髦的风,而是植根于最具体最琐碎的日常工作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