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麟 发布于:2022-04-22
4月2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徐昕、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林等人一行组成调研组到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调研并召开座谈会。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兵、副检察长陈维凡,第一检察部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县院刑执工作负责人汇报了县检察院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的基本情况。听取汇报后,省检察院调研组徐昕传达了张军检察长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讲话精神,并就如何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新模式提出指导意见:一是统筹安排巡回检察人员,形成巡回检察办案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要把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规范巡回检察的方式和内容,规范监督行为。三是细化巡回检察工作措施,通过日常检察、专项检察、巡回检察等构建完善的社区矫正监督体系。四是明确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方式,统一监督程序。
会后,徐昕一行在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兵的陪同下到龙头山司法所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社区矫正档案台账、查看手机定位监控平台等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报到、集中学习、请销假情况等监督管理专项进行了全面了解及现场督查。
调研结束后徐昕一行在县委常委、龙头山镇党委书记先勇的陪同下参观了鲁甸地震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