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共护河湖,守此江山青绿。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鲁甸县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5月18日,鲁甸县河长办与鲁甸县检察院共同举行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暨签约仪式。县政府副县长王文杰、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兵出席会议,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19家成员单位、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研究通过并签署了《鲁甸县河长制办公室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水域环境保护治理为主要任务,明确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调查取证、线索移送、联合督导、赔偿衔接、日常联络、宣传协作等方面建立具体协作机制,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管理机制,开启鲁甸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新模式。
会上,廖兵检察长就《意见》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重点任务等作了说明,并就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将鲁甸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提出了工作要求。王文杰副县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从明确各主体工作职责、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要同向发力、各级“河长”要在“检察长”监督下依法全面履职三个方面作了强调。与会的部分成员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会后,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县水务局、县住建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到桃源河开展了实地巡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