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 坚 董平彪 发布于:2018-07-20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道德素质、悔罪意识和纪律意识,修复社会关系,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加强日常监管。7月19日、20日,县司法局联合乐红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在7月19日的教育学习中,通过全面讲解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接受社区矫正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指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会上,以乐红镇肖家沟的肖某洪故意伤害罪的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进一步强调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规定的重要性。会后,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心理矫正和个别谈话。
7月20日,乐红司法所又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社区服务,主要对乐红集镇、周边街道、排水沟渠等进行了清理打扫,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既改善了人居环境,又修复了社会关系,还培养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此次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的规定。
两天时间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落实了社区服刑人员两个“八小时”,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会珍惜党和政府给予的机会,一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积极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悔罪意识,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