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 坚 董平彪 发布于:2018-07-13
7月13日,鲁甸县司法局副局长何术明一行带领政工股、基层股、社区矫正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到乐红司法所对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查看档案资料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我所2018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后,查阅了我所的各项建档目录、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以及“枫桥经验”的档案、践行痕迹等相关资料,重点查看了我所司法行政的亮点工作、环境卫生、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工作,并指出了我所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对我所在人少事多、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仍能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针对我所在职能发挥、内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前沿阵地,司法所要加大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争取赢得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为基层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良性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法治乡(镇)、村等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等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合力,切实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践行“枫桥经验”的相关做法。
三是不断创新基层服务内容,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把司法所建成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服务窗口,真正为百姓解难,为政府解忧。
四是要加强自身学习教育,学会能独立干工作,能够干好工作
五是从队伍素质、业务能力、亮点工作、纪律作风、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此次检查工作,督导了我所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更好地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和谐乐红”、“平安乐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为全面建设“法治乐红”创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