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和玉同志到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我院60余名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罗宏文同志主持会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杨旭、侦监处副处长张中,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罗宏文、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聆听了党课。
周和玉组长紧扣党的十九大主题、深入浅出地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系统深刻的讲解、就检察机关如何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了贯彻意见。重点从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角度作了进一步解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巨大成就,成绩显著,党的领导得到了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实现了巡视工作全覆盖,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全面加强。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面临新形式,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依然面临挑战。
周组长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问题,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检察工作者应转正作风,树立新形象,增强能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周和玉组长希望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责任制建设过程中,对如何加强自身监督和制约进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检察业务的监督规范能力上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新途径。
党课结束后,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汇报了该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2017年,该院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和加强思想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139件187人,办理监督案件16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4件290人。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获文明创建“三连冠”,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国家级“职工书屋”称号,被云南省总工会表彰为云南省职工书屋建设十周年“品牌建设典型”,被省院推荐参加“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评选,被省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县级考核中再次被评为优秀。
罗宏文同志说,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并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探索实践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和措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罗宏文组长认为,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取得的成绩也是可圈可点,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