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庆鸿 发布于:2018-07-13
7月13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检察长陈鸣梅作动员讲话并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中共鲁甸县委纪委派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杨德俊同志传达学习了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有效防止干预司法的通知》,通报了高检院和省纪委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副检察长马涛宣读了县检察院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和活动方案。
陈鸣梅检察长发表动员讲话。强调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是党的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上级有关纪律作风建设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县检察院检察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陈鸣梅检察长就如何落实任务确保实效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院上下要认真落实“动员学习、对照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查摆整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等“五个过硬”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要深入查找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建设、“老好人”、会风会纪不正、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