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
作者:张庆鸿 发布于:2019-06-04
6月3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工作部署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鸣梅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郭声琨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陈豪同志、阮成发同志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文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陈鸣梅检察长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部署发言。她要求:一是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关于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清醒认识斗争形势,掌握斗争本领。各中层干部要组织好各部门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院扫黑办及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对表,立足确保中央第20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整改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剩尾巴。同时,要注重统筹兼顾,强化队伍管理,细化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等工作措施,聚焦打击重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三是要严格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的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倒排任务时间,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线索排查移送和跟踪反馈,加强与县里其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会商研判,落实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台帐管理,完善联动宣传,以实际行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学习会上,部分参会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