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尽开颜
——鲁甸“8?03”地震三周年社会事业发展综述
鲁甸县外宣办 唐健
鲁甸6.5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启动以来,鲁甸优先安排学校、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促进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和共建共享,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民族团结等全方位建设,社会事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民族之间更加团结和谐。
坚持教育优先,城乡教育发展不断均衡。教育系统在鲁甸“8.03”地震当中是受灾比较严重的行业之一,县委、政府将学校重建作为恢复重建的重点之一,高位统筹、重点规划、加快推进,目前,已全部建设完工,鲁甸教育实现了跨越发展。
学校整体面貌焕然一新。鲁甸教育系统纳入恢复重建项目为92个,单体工程232个,面积279588平方米,概算总投资6.99亿元,加之后期被调整为全市21个社会事业重点项目之一的鲁甸崇文中学,2014年以来,全县学校建设总投资约为10亿元,加上“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壹基金”等社会团体、组织、各界爱心人士支持援建资金6000余万元援建学校21所,地震以来,鲁甸重建学校113所,学校硬件设施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恢复重建及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完成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占地160.7万平方米,比2014年增加35.26万平方米。全县校舍总面积达77.83万平方米,比2014年增加34.46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7.69平方米,比2014年4.60平方米增加3.3平方米,初级中学达8.59平方米,比2014年6.51增加2.08平方米,全县办学硬件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教育累计投入不断增加,2014—2016年全县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达12.76亿元,达到历史最高值,2014—2016年,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学生共184705人,下拨资金13056.68万元,对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10563.34万元,享受补助金的中小学生共148896人,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6312人次,发放贷款4179.232万元,“励耕计划”资助455人共45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589人共34.55万元,云南优秀学子奖学金105人共52.5万元,社会资助累计达712.45万元,兑现大学生助学金1982.04万元;
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16年昭通市223所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鲁甸县有7所学校进入总排名前50名,3所学校进入分类排名前10名。鲁甸县2017年中考考生6233人,全县500分以上的有852人,比2016年增加了121人,500分以上的考生数在全市排第四名。2017年,全县高考考生2600人,总上线2267人,上线率87.19%,比上年的82.85%提升4.34%,鲁甸基础教育实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教育特色品牌初步形成,鲁甸与国内著名教育集团—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合作创办了山东师范大学鲁甸华清中学,同时,鲁甸一中、龙泉中学等学校已在县内崭露头角。
坚持服务基层,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夯实。鲁甸县卫计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128个,规划建筑面积73063平方米(含维修加固面积10620平方米),规划投资15652万元,截止目前已竣工122个。
村级卫生室全覆盖。86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按照每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平方米以上标准建设,基本满足村卫生室日常工作需要。
乡镇卫生院标准化。12个乡镇15个乡镇卫生院均建成完成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872-5000㎡/个,投资218—1250万元/个,合计建筑面积38048平方米,总投资9512万元。
县级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县城新增医院3个,县人民医院分院2016年被纳入全市“补短板”项目,总投资1.2亿元,将于今年9月30日前动工,于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县新中医计划总投资1.2亿元,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基本完成,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鲁甸县人民医院第二门诊建设工程计划投资800万元,项目主体、装修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投入使用。
坚持惠及群众,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完善。
文化设施不断加强。投资960万元建成12个乡镇32个村级体育活动场暨救灾应急避难场所;投资320万元,建成8个乡镇灯光篮球场暨救灾应急避难场所;投资200万元,建设火德红文化站。投资350万元,对拖姑清真寺、龙头山清真寺进行保护性修缮。
文体事业不断繁荣。扎实推进县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馆一中心”项目建设,项目规划用地130.09亩,总建筑面积45903.59平方米,总投资25680.85万元,预计2017年9月30日完工。扎实推进“一园三馆”项目建设,结合将龙头山镇打造成为3A级旅游小镇的重建规划,在龙头山镇规划建设地震遗址公园、抗震救灾纪念馆、防灾减灾体验馆、朱提银文化馆,总投资9840万元,将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建成开馆。
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完成市委、市政府“百场演出进百乡”演出36场,县委、政府“百场演出进百村”演出300余场,各乡镇共70余支业余文艺队伍开展文艺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深入灾区和各乡镇、村社开展送戏下乡、流动图书、文化宣传、“三区”人才服务等活动。开设了各类文艺理论培训以及书法、绘画、声乐、舞蹈等艺术培训,培训场次达200余场,受益人数超过5000人次。通过专题展览,诗歌朗诵会等形式,进一步激发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精诚团结,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决心。
坚持落实政策,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落实好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养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适应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全力推进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加大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发放贷免扶补贷款等形式,提高就业技能、创造就业机会、开展创业扶持。
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城镇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建设公共技能实训基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社会保险参保力度,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措施,确保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全面做好硬件设施建设,为各项民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投资352万元,建设火德红、乐红、小寨、江底等4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投资895万元,建设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业务用房。先后启动民政灾后重建项目10个,包括乡镇敬老院5个、县城敬老院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儿童福利院1个、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个、社会福利院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个,目前,都已基本建设完工。
坚持发展至上,民族地区更加繁荣稳定。
千方百计改善民族地区发展条件。投资6180万元恢复重建资金,建设50个民族团结示范村、6所民族文化活动场所,修复81所民族文化活动场所。突破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制约瓶颈,实现县乡通二级路,乡村通柏油路,村村通硬化路,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民生水利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消除无电村,基本消除无电户。改善民族地区发展“软件”,实现农村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全覆盖。
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保障运转经费,实现建制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科普栏等硬件齐全,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现代科技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应用,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建设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库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
支持好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回族古尔邦节等彝族、苗族、回族三大主体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坚持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在自主办教的前提下,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一批宗教场所创建省、市、县文明单位、文明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宗教界人士的素质,提高宗教界人士的管理水平。
鲁甸县委继2004年、2009年之后,2014年连续三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指数。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基础上,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排忧解难,认真办理宗教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事关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发展的提案、议案。
通过恢复重建带动社会事业大发展,不仅使鲁甸各族群众得到更有力的社会保障,更丰富了各族群众的精神生活。鲁甸各民族更加团结奋进,群众幸福感更加强烈,笑容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