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县司法局 发布于:2019-09-17
为加强对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日,云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调研员李友明一行四人对鲁甸县茨院乡板板房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核检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洪,县司法局杨春梅副局长陪同检查。
复核组一行先后到鲁甸县第一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板板房村委员会、牛犇种养专业合作开展复核检查。复核组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相关要求,通过查看村容村貌、听取汇报、实地走访、与村干部交流、翻阅相关台帐资料等方式,深入细致地进行了检查复核。复核组对我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在村级组织民主自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县将以此次复核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现有的一个国家级、一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