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理论学习 坚持学思践悟——鲁甸县检察院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第二次集中学习
作者:路碧江 发布于:2020-06-05
6月1日,根据《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第二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专题学习由该院张乾定副检察长主讲,全院在职干警参加。
《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重点介绍了《宣言》文本的基本情况,并且围绕马克思为什么写《宣言》、《宣言》主要谈了什么、《宣言》的时代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坚持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本次集中学习是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学好用好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等系列指示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
张乾定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将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眼检察机关现状,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我院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当中。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贯彻新时代思想工作要求,为我院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全院干警要结合“庸懒散乱”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开展党性教育、宗旨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认真学习,找准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斗争精神、批判精神,保持先进性、纯洁性,永远走在时代发展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