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鲁甸县召开县委政法工作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县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县两会”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全县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全县政法工作及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县委书记夏维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洪旗主持会议,在家县处级领导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政法委书记马殿省就政法工作及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工作作安排。
会议指出,2019年以来,全县政法战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决胜脱贫攻坚,助力鲁甸发展”这一主线,扎实推进法治鲁甸、平安鲁甸和政法队伍建设。安保维稳成效显著提升,实现了国庆期间到京重点地区“零上访”工作目标。依法严厉打击了扶贫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脱贫攻坚氛围,为决胜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确保了卯家湾易地搬迁安置区如期建设完成、如期搬迁入住,环城公路东环线建成通车,朱提文化公园和“四馆一中心”投入使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政法系统积极组织,主动作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和联防联控措施,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平安鲁甸建设持续巩固,扫黑除恶、命案攻坚、“禁毒人民战争”、严打“两抢一盗”工作取得新成效,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巩固提升。大量矛盾纠纷被及时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政法队伍形象持续向好, 2019年全县政法战线涌现了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群众满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不断荣获各级各项表彰和奖励,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夏维勇要求,全县政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夏维勇强调,政法工作事关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做好政法工作意义重大,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一是要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全力打造“智慧卯家湾”“平安卯家湾”“幸福卯家湾”。全力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要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防范打击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坚决防范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坚决消除疫情涉稳风险隐患。三是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安保维稳。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是要全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统筹推进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和村(社区)治保会、“一村一警”、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平安细胞”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网络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效。五是要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六是要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马洪旗指出,近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以脱贫攻坚为统领,深入推进平安鲁甸、法治鲁甸建设,形成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格局。今年以来,政法机关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马洪旗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认真排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对新形势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政法及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不断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新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平安鲁甸、法治鲁甸建设的根基。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政法工作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固本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平安、法治建设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马殿省分别就做好政法及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要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在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有新作为。二是要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要注重长效长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要强化命案防控,守护人民生命安全。五是要强化社会面防控,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六是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七是要规范信访秩序,深入推进依法治访。八是要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九是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十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政法铁军。
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鲁单位主要负责人;政法各部门科室(庭、所、队)负责人和部分政法干警;各乡镇党委书记、政法委员、综治中心主任、司法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