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0-09-10
为大力弘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充分激发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广泛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9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童朝晖等1499名同志“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昭通政法干警毛勇获此殊荣。
毛勇是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莲峰中队原二级警长,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1月24日,毛勇主动向永善县公安局党委递交“请战书”,奔赴抗疫一线。2月19日傍晚,永善县务基镇回龙村发生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1人受伤、部分电缆线受损。县交警大队接警后,指派正在吴家河沟疫情防控卡点值守的毛勇带领辅警冮云、陈炜前往处理。当晚7时30分,他们所驾乘的轿车被山上的巨大滚石砸中,造成车辆受损、3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毛勇当场嘴耳流血、昏迷不醒,后被紧急送往永善县人民医院救治。不幸的是毛勇因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17分因公殉职,年仅39岁。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就要对得起自己身上的制服,要多为群众做实事。”毛勇201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警14年以来,始终忠诚履职、甘于奉献,多次被评为县级“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毛勇牺牲后,公安部发来唁电,云南省公安厅、昭通市公安局发出唁电和慰问电,社会各界人士纷纷以自己的方式寄哀思、诉衷肠、表敬意,永善号召全县干部职工、党员向毛勇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