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监狱工作人员到鲁甸县司法局乐红司法所走访检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
作者:雷加虎 发布于:2020-09-16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矫正法》,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2020年09月15日,鲁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陈荣同志等陪同云南省第四监狱刑事执行科王媛同志一行到乐红司法所督促检查列管的第四监狱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情况。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司法所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及第四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表现情况汇报,并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指导。
云南省第四监狱刑事执行科王媛一行单独对乐红司法所列管的第四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某进行了个别谈话,充分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及矫正工作情况,对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
郑某某通过云南省第四监狱刑事执行科王媛等人的谈话教育,表示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矫正机构管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解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