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鲁甸县命案防控工作,按照《昭通市深化命案防控工作制度措施》(昭市政法〔2020〕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9月27日,鲁甸县委政法委书记对发生命案乡镇主要领导进行集中约谈,查摆问题成因,提出解决对策,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预防命案再发生。此次约谈主要对2020年发生命案的乐红镇、龙树镇、新街镇和梭山镇4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和其他9个乡镇(含砚池党工委)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参加了会议。鲁甸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马殿省主持,并对下步如何做好命案防控和抓实信访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
约谈会上,乐红镇、龙树镇、新街镇和梭山镇4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辖区命案发生的原因、关键环节、以及在防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抓好命案源头防范工作作表态发言。
马殿省在约谈讲话中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命案防控工作。命案的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每起命案的发生都会影响到多个家庭的幸福生活,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命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真正解决命案防控工作“不真、不实、不细”的问题。
二是要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的思想。从发生的4起命案原因来看,3起命案就是从家庭矛盾纠纷演变、激化,最后导致命案的发生。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命案不可防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命案防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围绕民不转刑、刑不转命、命不致死关键环节,树立命案可防可控可降三大理念和必防必治责任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同时要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开展预防管控工作,形成乡镇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命案防控的整体防控合力和工作格局。
三是要扛起命案防控的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命案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命案多发、高发的规律特点和严峻形势,切实把命案防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站在讲政治、为人民、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从源头上、机制上、责任上、保障上统筹推进命案防控工作,加强和落实命案防控各项措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基层组织责任,坚决抓好命案防控工作。
四是要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派化解工作。围绕矛盾纠纷抓防控,最大限度消除命案诱源。命案最大的变量在于对矛盾征兆和苗头的重视程度,预防化解矛盾、最大限度防止民转刑是命案治理最重要的工作。狠抓矛盾纠纷全覆盖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纠纷隐患,切实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逐一排查矛盾隐患。对于发现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的进行疏导、调解处理,特别是要更加注重家庭矛盾纠纷的干预和调处,严防因矛盾纠纷升级导致命案的发生。狠抓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建立多部门联动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引发命案和极端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命案的发生。狠抓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切实做到小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确保社会大局的持续和谐稳定。
五是要严肃落实追责问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命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作为,做深做细做实命案防控工作。对特殊群体监管不到位、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命案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警示、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组织剖析原因,限期进行整改,并严肃按照《昭通市深化命案防控工作制度措施》(昭市政法〔2020〕8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