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碧江 发布于:2020-12-25
近日,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和往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名单重磅出炉,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世纪之初,该院就开启了文明创建的历史征程。先后5任检察长带领全院干警共赴了一场美丽的文明之约。2011年被表彰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随后三次成功通过复核,实现文明创建“四连冠”。这份沉甸甸的成绩,这张亮闪闪的名片,倾注了全体检察干警的心血和汗水,承载了鲁检发展的光荣和梦想。
该院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手抓检察工作,一手抓文明创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事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检察工作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仍然实现工作质效的稳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为鲁甸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人类文明延续长河没有终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永无止境。鲁甸县人民检察将继续把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转化为工作强大动力,秉持“法安天下、德润民心”的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担当作为之姿,奋发有为之勇,为全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开局工作提供更优法治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