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杆。盲道作为一个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盲人、视力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安全出行的重要“生命线”,盲道的设置,直接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盲人、视力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人文关怀。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秉持“消除障碍、融合共享”的理念,积极主动作为,于2020年8月,针对鲁甸县城区内高压电缆分接箱占用盲道,影响过往行人尤其是盲人、视力残疾人的出行安全问题,分别向鲁甸县应急管理局、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上述两家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上述两家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采纳了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组织供电部门对占用盲道的高压电缆分接箱及时进行了拆除,并对城区范围内的电力及其他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隐患。
整改前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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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2021年8月,在履行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鲁甸县城区内存在水管闸阀高出地面并占用盲道的情形,干警实地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该情况对正常的行人尤其是盲人、视力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出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增进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避免资源浪费,加大检察建议的落实力度,提升整改的质量和效果,达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以及“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的。8月18日,鲁甸检察院采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的形式,邀请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残疾人联合会、给排水公司、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检察干警就线索发现、案件调查情况、公益受损情况、公开宣告送达的理由等作了汇报并进行了释法说理。为了让参会人员有更直观的体验和感受,该院组织上述参会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经现场查看后参会人员均认为,高出地面并占用盲道的水管闸阀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同时确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尽快消除。
县残联表示,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需要各级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保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也将进一步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对发现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单位并提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表示,将督促、配合、支持供排水公司及时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对城区内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保护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县给排水公司表示,将尽快按要求进行整改,也希望以后相关部门能继续对他们进行监督。
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无障碍设施的保护和建设的做法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对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当面进行释法说理给予了高度赞扬,并强调各单位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必须严肃对待,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整改,确保公共利益得到保护,为鲁甸县创建文明城市保驾护航。
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建设和维护好无障碍设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与出行的障碍,是人文精神的有力彰显。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法治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的行为,关注公共利益和特殊群体利益保护,依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盲道不再成为“忙道”,积极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