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测试
作者:杨涛 发布于:2021-09-28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检验全体干警学习成效,9月7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测试。
学习通过全院大会的方式进行,该院张乾定副检察长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并再次传达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和赤水河流域(云南昭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张乾定副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在公益诉讼和普法宣传上下功夫做工作,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守好“金山银山”。
知识测试的方式为闭卷考试,题型多样,分为单选、多选、填空、简答等。内容涵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长江生态现状等,考试中,全体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态度端正,细致审题,认真答卷,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答题,测试结果全部达标,平均分在95分以上。
此次学习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对长江生态流域保护的认识,达到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的目的。下步工作中,该院将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提高群众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