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梅平丹 发布于:2021-10-25
近日,中共鲁甸县委宣传部对全县9月份宣传工作予以通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荣获“鲁甸宣传工作流动红旗”。10月22日下午,县委宣传部召开会议,许剑部长对下步全县宣传工作提出要求,并对获表彰乡镇及单位授予“流动红旗”。
鲁甸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权,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宽网络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的联络作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空间,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公信力。自开通“两微一端”以来,微信公众号“鲁甸检察”现有订阅受众2300余人,微博粉丝6000余人,推送原创、转发内容共计12000余条,原创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近500篇。
此次获得“流动红旗”即是对鲁甸检察宣传工作的肯定,也是激励!在此感谢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及鲁甸检察各平台粉丝对鲁甸检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鲁甸检察院将再接再厉,继续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向上的态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扎实开展新闻宣传工作,讲好鲁检故事、传播鲁检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