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远 发布于:2021-08-10
为深入习近平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志愿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志愿服务和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关决策部署,鲁甸县委政法委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中国志愿者注册,为志愿活动贡献力量。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志愿者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力量。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志愿活动的意义: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是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 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
为完成在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为把鲁甸建设成脱贫致富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先行区、昭通中心城市融合发展先行区,鲁甸县委政法委全体成员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为美丽鲁甸,法治鲁甸,文明鲁甸提供强大支撑,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