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委政法委党支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作者:孔艳情 发布于:2021-11-19
11月18日,鲁甸县委政法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马殿省主持,县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法律法规。
会上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今年8月20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本月1日起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数据法律体系中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之后,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项法律终于落定,对网络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上,全体参学人员集中学习并交流了学习心得,一致认为该法出台,重点对: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