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委政法委传达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作者:孔艳情 发布于:2021-12-14
为进一步提高鲁甸县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体推进创建云南省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美丽、宜居新鲁甸。12月14日,鲁甸县委政法委召开并传达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孔杰主持,政法委全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孔杰副书记传达了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相关精神,并积极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创建文明美丽和谐鲁甸。会议指出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是落实省委对昭通“三个定位”“四篇文章”以及市委“六大战略”部署、鲁甸“三区”定位发展的具体措施,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云南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协调时间,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投身创文工作,积极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的好局面。二是要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创建工作;三是通过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为鲁甸县平安创建工作增色添彩;四是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倡导大力开展“弯腰行动”活动,当好文明风尚的自律者、实践者、劝导者、引领者,杜绝形式主义,随时监督反馈,确保志愿服务有效开展。
最后,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交流学习心得并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