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阳华义、汪兴悦 发布于:2022-03-28
近日,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由来已久,为了解案件情况、化解双方矛盾,法庭干警驱车到争议地块,通过实地测量、悉心调解,最终化解了该起纠纷。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系亲属关系,争议地块现由赵某某家实际耕种,双方因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纠纷,当地村民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双方为此曾大打出手,积怨已深。如果矛盾不妥善解决,可能会引发新的冲突。
(法庭干警组织开展实地测量)
为了解争议土地的权属问题,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法庭干警驱车到争议地块进行现场勘验,双方当事人到场参与、指界,法庭干警对争议地块开展了两个小时左右的实地测量。通过比对测量结果和双方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信息,法庭干警随即制定了初步调解方案,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法庭干警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劝导双方当事人消除心结。虽然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对立情绪有所减弱。
回到法庭后,法庭干警根据当日的调解情况重新商议出新的调解方案,决定趁热打铁,第二天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庭干警做双方调解工作)
次日,法庭干警和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争议地块现场。此次法庭采用“背靠背”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用双方认可的实地测量图,与他们各自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的承包地块示意图进行比对,向双方析法理、讲事实、讲道理,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二人按照现状继续各自的生产,互不干扰。最后原告张某某撤回了起诉,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在其乐融融的氛围中案结事了。
温情调解彰显出司法温度,实地勘验丈量出司法厚度。近年来,龙头山法庭全体干警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职能作用,深入田间地头、村里院外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