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专题研讨会议
作者:马万明 发布于:2022-03-28
为扎实有效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3月25日上午,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专题研讨会议。会议由检察长值班助理主持,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会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乾定带领全体党员、干警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维凡领学了《党章》,并结合云南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
会上,由张乾定同志带头,全体党员、干警紧紧围绕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和自身思想、工作实际依次进行研讨发言,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从效率意识、务实作风、工作方法、干事创业4个方面深入对照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兵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要深刻认识开展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集中精力、统一行动,坚决杜绝“走过场”,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在全院干警中来一次彻彻底底的思想灵魂大洗礼、纪律规矩大轮训、作风方式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向上向好、精益求精、止于至善。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纠正作风突出问题。干部作风见于细节、见于平时,要树牢“一切从政治上看”的意识,经常性自我反思、剖析、检视,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持续查纠整改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把对党忠诚融入血脉、付诸行动;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思想武器,持续推进自我革命、自我完善、自我净化。三要扛牢政治责任,落实担当尽责。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扛牢扛实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主动作为、不遗余力抓发展、谋发展,抓落实、促发展,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四要抓实作风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专项行动中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政治“三力”,切实把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法办案绩效,力争2022年检察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