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聘任仪式暨“四员”座谈会
作者: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李林芝 发布于:2022-09-08
为积极贯彻落实昭通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聘任仪式暨“四员”培训会议精神。9月6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聘任仪式暨“四员”座谈会,为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约检察官助理颁发证书。至此,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5名人民监督员、2名听证员、2名特约检察员、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持证上岗”。
会议学习了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工作规定》、《关于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相关业务。
座谈中,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朴元介绍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工作职责、发展意义。政治部副主任路碧江指出,“四员”都是经过严格考察后才聘任上岗,在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希望大家多配合检察工作,鲁甸检察院将在大家的支持配合下为鲁甸的稳定和谐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王琴表示,检察人员应该向“四员”多学习涉及的各个业务,以便更加高效履职,也希望“四员”多支持、帮助。
“四员”纷纷表态发言,谈了对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约检察员、检察官助理等工作的认识,表示有机会一定多参加培训,在今后的活动中多学习、多实践,一如既往,尽心尽力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大家对近年来检察机关对鲁甸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此外,也谈及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文化氛围浓厚,希望结合鲁甸检察院的实际,多做一些文化方面的宣传。
最后,针对“四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鲁甸检察院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在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能力的同时,更多地倾听人民的声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为鲁甸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