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鲁甸县法院茨院法庭远程视频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湖北女子鲁某千里奔赴云南起诉要求离婚,丈夫王某远在福建经商。从法官求助村委会联系王某,到远程视频调解,再到鲁某最终拿到离婚调解书,历时仅为十天。
鲁某与王某2010年10月打工时相识,在湖北举办婚礼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孩子随外婆在湖北生活。原、被告由于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婚后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时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加之双方不在同一个城市工作,聚少离多,感情出现裂痕。双方因感情不和自2019年起分居生活直至今,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曾多次协商离婚事宜,因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孩子,加之疫情原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鲁某于2022年5月奔赴云南鲁甸起诉。
茨院法庭接到鲁某起诉状后,体恤鲁某疫情期间千里迢迢到云南起诉实属不易,便当场告知鲁某暂时不急于回湖北,法庭会尽快安排调解。因鲁某提供的王某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法官多次驱车到王某老家求助村委会联系王某。好不容易联系上王某,但王某却表示拒绝调解,声称他为孩子付出数十万元,要求法庭组织开庭,王某要求当庭提交证据证实鲁某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他才是孩子最好的抚育者。
法官得知王某身在外省,他经营的小吃店受疫情影响亏损严重,受疫情影响,王某短期内无法回鲁甸县应诉。为了妥善、及时处理纠纷,法官一边安抚情绪激动的王某,一边通知鲁某做好随时参与调解的准备。法官利用中秋佳节契机,和王某打电话近三个小时。独自漂泊在异乡,现已山穷水尽的王某十分思念家乡,也十分想念亲人。当法官告诉王某他父母的近况和家乡的变化时,王某要和鲁某“死磕”下去的态度开始慢慢变化。中秋节晚上,王某给法官发信息,法官一直跟随王某情绪,顺势进行安抚和劝导。次日,法官打电话给王某远在湖北的孩子,孩子主动打电话给王某。13日上午,王某微信告知法官他自愿离婚,放弃争夺孩子。当日下午,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视频调解,最终,原、被告自愿离婚,孩子由鲁某直接抚养,鲁某自愿不要求王某支付孩子抚养费。
当鲁某拿到梦寐以求的离婚调解书时,激动地告诉法官:“我可以抱抱你吗?我来的时候律师告诉我最快也要一年左右才能成功离婚,你们只用了十天,真太神奇了!”
微信那头,王某发来信息:“在这里诚挚地说声谢谢!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法官寄语:
离婚案件涉及情感纠葛,最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家事法官不能坐堂办案,更不能机械适用法律。家事纠纷的调解比作出判决更难,调解是法官经验、良知和法律专业知识的综合考验,但唯有“融情与法”的调解才可以让当事人放下剑拔弩张,心平气和地重新审视家庭关系和矛盾纠葛。同时,疫情之下,变通、快捷地在线办案模式让更多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得到了高质量的化解,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鲁甸法院是全国家事审判试点改革法院,荣获“全国家事审判先进集体”殊荣。鲁甸法院强调在家事审判中融入情感关怀和心理疏导,要求离婚案件承办法官不仅要精通相关法律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疏导能力,更要善于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甄别风险点,给予当事人情感关怀。作为全市首个以“速裁”为主题的特色法庭,茨院法庭创新家事审判模式,力推“亲情修复”模式,2021年1月,法庭启用“远程视频调解室”,因为节省了当事人应诉的交通费和误工费,减轻了当事人应诉压力,使得法庭受理的离婚案件调解率、结案率双超90%,在全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