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文明单位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自2011年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以来,至今已连续五届蝉联,创建之路虽然艰辛,但在文明之花的掩映下,鲁甸检察蒸蒸日上。为更全面、更充分、更多元展示好鲁甸检察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今天,以宣传推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鲁检】栏目终于上线啦!
该栏目将重磅推出“鲁检好人榜”、“我们的节日”、“鲁检微课堂”等子栏目,敬请持续关注!
学雷锋精神,树检察榜样。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在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学雷锋活动蓬勃开展、持续深入,雷锋精神广为弘扬、赓续传承,传承雷锋精神的行动一直在进行!
今天是第60个“学雷锋纪念日”,第24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今天的【文明鲁检】我们一起来看“鲁检好人榜”,来看鲁甸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杨德俊的检察故事。
近年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把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作为服务保障全市“生态优先战略”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抽调了一批业务精、经验足、能力强的检察干警专班负责此项工作,其中就有这样一位干警,他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立足检察职能担当尽责、主动作为,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鲁甸检察机关忠实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写照。
杨德俊,男,1965年6月生,中共党员,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作为鲁甸检察队伍中的“老革命”,杨德俊在领导眼中是一名挑重担、打前锋的检察尖兵,在年轻同志印象里他不论干什么工作都雷厉风行、元气满满,还善于团结帮带年轻同志,从不讲资历、摆架子,同事们都亲切地称他为“老杨叔”。在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中,老杨叔身先士卒、以苦为乐,带领两名干警终日奔走在案件线索核查、检察建议送达、整改落实“回头看”的路上,在鲁甸山川大地、河流库渠间播撒足迹和汗水,带头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以卓有成效的法律监督护航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身子沉下去,问题才会浮上来”。老杨叔常教导年轻干警说,“耳朵灵不如腿脚勤,不到一线去走去看,生态环境问题不会主动暴露,案件线索不会自己送上门来”。于是乎,下乡就成了老杨叔的日常,不是去摸排线索,就是去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有事没事都要带人到村社区、河湖库渠、矿山林地等重要点位去走两步、兜几圈,几年下来老杨叔几乎跑遍了全县大小村社和河湖,一些较为隐蔽的乱排乱放等环境污染问题暴露在老杨叔的“火眼金睛”之下。
2020年10月29日,老杨叔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牛栏江(江底段)沿江边坡上露天堆放着大量的生产生活垃圾,垃圾体量大,堆放时间长,晴天蚊虫遍布、雨天污水外溢,严重影响了牛栏江水环境和水生态、村容村貌以及人居环境。老杨叔通过调查取证研判,最终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并向村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镇政府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清理整治,投入人工192人次、机械50余台次,将区域内300余方裸露垃圾全部清运处理,并回填泥土160余立方,多年的垃圾污染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群众的事是大事,不办好了心里不踏实”。2020年5月,老杨叔在对牛栏江流域开展巡江时发现,牛栏江鲁甸段有长约3公里左右的江水断流,导致沿岸居民农业灌溉和生活用水困难,同时流域水生生物不能洄游,牛栏江流域的水生态受到了严重影响。5月21日,老杨叔将该问题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经多方调查了解,问题主要原因系断流区域上游的某电站建设完工以来,蓄水下放量未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态流量标准进行下放和监测,从而导致江水断流。鉴于案情复杂、行政机关职能交叉等问题,该问题的解决一度进展困难,这让老杨叔寝食难安,他说:“5、6月是农作物生长的黄金时节,灌溉用水得不到有效保障,当年的丰收就难以保证。群众的事是大事,不办好了心里不踏实,这个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老杨叔邀请了水务、生态环境、发改三家部门到现场实地查看,厘清职能部门权责、商讨解决方案;6月3日向相关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配合协作,对某电站水库放流实行常态化监管,确保水电站水库放流量达到有关标准要求。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立即成立了工作组,立足各自的职责职能共同督促监管某水电站进行整改,水电站按要求安装了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制定了生态供水方案和工作计划等。经过持续的督促整改,牛栏江断水流域生态流量得到了恢复,水生生物洄游,居民农业灌溉问题得到了解决。
紧盯问题不撒手,一抓到底不放松。2019年9月,老杨叔在开展某镇某村非法采矿公益诉讼一案“回头看”工作时发现,某镇某村存在一个废渣场,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和村民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经初步了解后,该废渣场清朝初期就开始存在,系土法冶炼贵金属矿渣堆积形成,残存多种重金属超标,对周围地表水体、地下水、牛栏江、土壤、农作物等造成巨大安全隐患。因废渣存量多、面积大、治理难,需要大量的资金等问题,导致长期得不到解决,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为扎实有效推动问题解决,老杨叔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多次磋商,建议争取专项资金用于废渣场生态修复治理。2020年1月,该废渣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但中央环保资金到位后行政机关未及时启动项目建设。为此,老杨叔积极争取院领导和上级院支持和指导,于2020年3月4日果断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依法采取诉前检察建议方式并先后开展整改“回头看”4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力消除污染隐患和安全隐患。在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持续跟进监督下,行政机关通过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和非法采矿问题常态监管措施的落实,如今的废渣场生态环境得到修复,非法采矿问题有效杜绝,周边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呈现出一片绿意盎然、欣欣向荣的景象。
以“我管”促“都管”,共建“大环保”格局。牛栏江系金沙江支流水系,流域不仅有许多令人叹为观止的历史和自然景观,也滋养着沿江两岸百姓世世代代的生产生活,承载着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功能,其昭通段为昭通市鲁甸县与巧家县、曲靖市会泽县界河。在牛栏江流域生态环保案件办理过程中,老杨叔始终在思考,鲁甸、巧家、会泽三县境内牛栏江流域的水污染、垃圾污染等问题易发多发,要确保牛栏江(昭通段)得到有效的治理,仅靠一家之力是难以完成的。“地域有边,环保无界”,为进一步凝聚牛栏江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老杨叔提出了建立鲁甸、会泽、巧家两地三县跨区域生态环保检察协作机制的设想,并向院领导积极汇报,得到院领导和上级院高度重视和支持。经过充分调研和沟通协调,2020年8月17日,鲁甸、巧家、会泽县院共同签署了《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牛栏江流域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三方在线索互移、案件协作办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和工作重点,为持续加强牛栏江流域生态环保司法保护区域合作注入了强劲动力。截至目前,三方相互移送线索5条,移送的线索均已办理并整改。
“生态环保是事关国家利益和民生福祉的根本大计,这一块的公益诉讼工作要干,而且必须干好。”在谈及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工作体会时,老杨叔目光坚定、话语掷地有声,他表示,“下一步还要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力守护好鲁甸的绿水青山。”
在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还有许许多多像杨德俊这样的“好人”模范,他们在检察办案一线敬业奉献,在检察战线上执着耕耘,以饱满的热情、辛勤的付出和务实的态度,作出了出色的业绩,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