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委组织政法干部参加全省第一期“云岭政法讲堂”学习
作者:县政法委维稳指导股 马雯 发布于:2023-04-30
4月28日下午,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强干部“三种本领”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提升“五种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打牢政法队伍素质能力基础,省委政法委举办第一期“云岭政法讲堂”,鲁甸县委政法委组织在家班子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参加培训学习。
会上,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毛亚芳作培训动员,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俞治帆就“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如何在重大案事件请示报告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辅导。
俞治帆副主任从以下四方面作了系统培训:一、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的发展历程,共经历五个阶段:思想萌芽,建章立制,徘徊探索,恢复调试,成熟定型。
二、政法机关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遵循:中央和省级层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坚持权责明晰,即牢记授权有限,又牢记守土有责。
三、如何做好重大实发事件和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工作,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请示报告意识不强,政治责任压得不实;请示报告内容把握不准,程序方式不规范;请示报告上报不及时;文稿质量不高,公文格式不规范。
四、把好“六个关口”,提升请示报告工作质效:把好政治关,把好责任关,把好内容关,把好程序关,把好篇幅关,把好时效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