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春云 发布于:2023-11-02
为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2023年11月2日,鲁甸县召开2023年公务用车管理督察工作会,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邱毅萍主持。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等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邱毅萍对做好2023年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加油、维护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定点车辆维修,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二是对照本单位公务用车问题进行自检自查报告,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并加以整改落实。三是实地督查检察工作,查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台账、查看公务用车系统情况,并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查。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抓好集中整改,针对自查自纠和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要加强公务用车合理、经济、安全、环保”,县级机关单位要树立使用公车的正确观念。三要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公车配备和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