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县政法委扫黑办 田雨 发布于:2024-02-29
在这个绚丽多彩的新时代中,丰富多彩的新鲜事物迷花了很多人的眼睛。一些不法分子以“日进斗金,躺着赚钱”为诱饵,诱骗一些幻想着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群众。通过熟人介绍、网络招聘等方式诱骗他们办理、出售或租借银行卡。之后运用这些银行卡进行洗钱、“跑分”等犯罪活动。最后,受骗群众不仅会涉嫌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犯罪,还会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没收非法所得的同时还会带来牢狱之灾。
“跑分”是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等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代收款、走流水、过账,再转款到指定账户,反复来回交易,造成金额越来越小、越来越分散,警方无法调查的情况。从而将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的赃款分流洗白,从中赚取佣金的犯罪行为。
因此,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勤劳致富,依靠自己的双手实现梦想。挣钱千万条,合法第一条,切莫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出售、租借给他人,最终成为帮助他人“跑分”的操作手,沦为开设赌场、电诈犯罪的帮凶。同时要增强日常防范意识,敏锐发现和举报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