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召开见义勇为人员“两免”优待证发放及使用培训会
作者:刘启梅 发布于:2024-03-0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见义勇为英模乘坐公交、浏览参观实行免费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3月4日下午,鲁甸县召开见义勇为人员“两免”有待证发放及使用培训会。会议由政法委副书记冯德雄主持,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分管领导及部分荣获省、市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群)体和个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冯德雄就“两免”政策优待对象、优待范围、优待区域、职能职责等相关事宜进行详细的讲解并向荣获省、市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群)体和个人发放优待证。
会议要求,一是县委政法委、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 促进会)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两免”优待政策,大力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崇尚见义勇为道德、敬重见义勇为英雄、关爱见义勇为家庭、支持见义勇为事业 ”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职责优势,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制定简捷的工作流程,在游览参观点公示栏、售票处,公共交通公示栏、售票处,法治宣传集散地等位置粘贴醒目标识,公示、提示引导符合条件的“两免”优待人员知晓并享受待遇;务必确保“两免”优待证在全市范围内畅通使用,落实好见义勇为优待政策。三是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根据“两免“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实时开展检查督查,确保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