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守艳 发布于:2016-05-27
为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做守法公民,充分发挥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职能作用, 5月23日鲁甸县司法局茨院司法所组织全乡25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首先,茨院司法所干警李兴莲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管理办法》和昭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三个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重申了矫正期间的制度规定,并对惩处措施进行逐条剖析,逐条讲解,使社区矫正人员更深层次的认识到了如何更好的改造自身,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其次,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张树云对社区矫正人员有的放矢的提出了严格要求,既要明确身份又要服从监管,既要增强法律意识又要增强服务观念,既要积极参与改造又要对社会知恩图报,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好。
会后,组织了25名社区矫正人员在茨院集镇参加了义务劳动。矫正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会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