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鲁甸县平安建设,提升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加大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鲁甸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省市县的相关文件精神,并根据县综治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的要求,一方面严打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该项工作的宣传和落实。
一、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文件要求,鲁甸县法院党组认真部署,成立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马永祥为组长,副院长冯国凤、谢川、程蕊、周永才、段克利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落实。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并对文件进行统一学习。
鲁甸县法院召开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会,并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二、 立足审判岗位,开展法律宣传、法治讲座及法律咨询。
鲁甸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立足审判工作,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提高法治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
1.转发省统计局及市县关于《关于迅速组织配合做好下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紧急通知》给全院干警进行认真学习,让领导干部及群众知道和了解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的内容、问卷时间、问卷方式,以便顺利配合问卷回答工作。
鲁甸县法院在法院微信群中要求学习。
2.印制宣传资料。《全力提升鲁甸县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宣传手册,进行人流量集中的社区、广场等地方进行宣传。
2017年11月24日,鲁甸县法院干警到广场进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
3.法院干警积极到学校、社区、企业进行法律讲座、法制宣传。将庭审搬到了学校,通过阳光司法将真实庭审带到校园,以鲜活的案例教育学生,让他们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就在身边。
2017年9月,鲁甸法院刑事审判团队马亚东针对青少年辨别能力、自制力较差,容易受犯罪分子的诱惑利用这一特点,向师生们宣传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以及毒品的危害和防范新型毒品的有关知识,介绍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所带来的危害。
2017年9月《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后,鲁甸法院通过鲁甸县司法局文屏司法所提供的“法治宣讲进社区”平台,参与了法律讲座。
2017年11月3日,受中国南方电网鲁甸供电有限公司邀请,鲁甸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张艳红走进鲁甸供电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员工进行了系统的“法律风险管理和法律法规”培训。
2017年9月21日,鲁甸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活动走进鲁甸县梭山中学,将巡回审判庭“搬进”校园,此次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罪的案件。
2017年10月26日,为更好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鲁甸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青年法官干警,参加县委政法委在鲁甸县小广场联合多家单位举办的“10.26国家禁毒日”禁毒宣传活动
三、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1.加强协调配合。法院各部门主动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切实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积极提供采访和报道素材;法院全体干警大力提升宣传工作的水平,积极进行法制工作及平安创建的宣传稿件,落实好各项工作,树立“开展好实际工作是最好的宣传”的工作管理满意度测评,召开法院干警与法官的恳谈会、综治述职会,倾听群众对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照群众的期盼找差距和问题,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2.将各项工作都落实到实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将每一项工作都安排落实到每一个人上,立足该工作认真完成。
3.加强督查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督查督导以及对自身的工作任务的自查自纠。法院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对全院干警是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掌握问卷内容进行明查暗访抽查,并将督查内容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