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丈夫与女同事的暧昧微信,她负气离婚;离婚后巨大的经济压力让她再次起诉丈夫,却因没有证据和法定事由,面临败诉。
“他曾经是我最大的底气,现在却是我最大的风雨!我为了这个家付出了青春、美貌,可是法律却不能给我保障……”坐在鲁甸法院家事法庭里哭诉的女人叫向明(化名)。她曾经以嫁给心爱的丈夫阿龙为荣,又以阿龙事业有成为荣。阿龙是某保险公司经理,离婚前每个月都会给向明一笔可观的生活费,所以向明没有想过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她几本上算是个全职太太,把全部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在阿龙和两个孩子身上。小儿子出生时,为了不影响阿龙的工作,向明自己做了结扎手术,阿龙很感动,当场承诺要给向明15万元作为补偿。
不想十余年幸福的婚姻生活,两年前被一条微信聊天记录给彻底打破了。向明无意间在丈夫阿龙的微信里看到阿龙和一位女下属“互诉衷肠”,言语间暧昧至极。一气之下,向明提出离婚,没想到的是阿龙竟一口就答应了离婚。为了丈夫的颜面,离婚时向明并未提及微信的事情,只是主张离婚和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向明才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求职的技能了。没了丈夫的经济支持,向明和两个孩子的生活捉襟见肘。于是,向明开始到阿龙的公司吵闹。看着一边是老态臃肿、对丈夫出轨毫无实证、都离婚了还跑来“找茬”的向明,一边是貌美如花、面对他人辱骂只是默默哭泣的年轻姑娘,阿龙公司的员工们并没有指责姑娘,倒认为是向明无理取闹。
一开始据理力争的理论,到后来歇斯底里的见人就骂,“泼妇”、“活该被甩”、“自作自受”等等恶毒的语言蜂拥而至。向明委屈至极!她不明白自己明明就是受害者,为什么旁人却都帮着阿龙和那个女人说话?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为了家庭,放弃事业、还迅速衰老,得不到丈夫的疼惜和感恩,倒成了丈夫寻花问柳的理由。向明无奈之下想到要起诉阿龙,但因为婚已经离了,律师建议向明以“离婚后损害赔偿”为由,要求阿龙支付曾经承诺过的15万元。
可阿龙态度十分强硬,他认为自己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向明的起诉毫无依据。“我们最大的问题是三观不合,她不想工作,成天像老妈子一样围着我管东管西!她还没有半点生活情趣,连一日三餐的菜式都一成不变。”阿龙认为离婚是双方共同造成的,既然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已经达成协议,就不存在谁还要补偿谁的问题了。
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损害赔偿”诉讼必须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得有法定事由,具体包括: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现在向明的问题是,她离婚时并没有主张损害赔偿,而现在起诉又已经超过了一年内的时限。并且阿龙只是和女下属发暧昧微信,向明并没有证据证实阿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向明的诉讼请求的确没有法律依据。同时,损害赔偿金不可能由夫妻双方约定,是法官根据侵权造成的损害后果、过错程度判定的,所以即使阿龙在两人感情要好时承诺过给向明15万元,向明也无法以“离婚损害赔偿”为由索要这笔钱。
一面是法律的严格规定,一面是因不懂法、草率离婚,让自己和孩子陷入经济困境的向明,法官犯难了!如何才能兼顾法律和情理,成了法官首要考虑的问题。十余次的电话沟通,三次面对面的调解,法官的努力最终让阿龙妥协了,自愿补偿向明10万元。而向明也承诺,今后不会再去阿龙公司闹事。
法官后语
舒婷说:“我如果爱你——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本案最大的教育意义在于,已婚女人永远都要保持自己事业和精神的独立。婚姻生活里女人最大的底气不是丈夫和孩子,而应该是自己!盲目地一味付出,未必就是对方想要的舒坦。夫妻之间在情感上相互依赖,但在事业和精神上又相互独立,这样的感情才会更加稳固,彼此在一起生活才能既轻松又有情趣。即便婚姻发生重大变故,只要女性事业独立,就能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质量不受太大影响。更重要的是,只要女性精神独立,那无论面对怎样不堪的境遇,都能够从容地维护自己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