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 坚 发布于:2018-12-24
喜讯!喜讯!在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七次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大会上,鲁甸县人民调解工作被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鲁甸县文屏镇太阳湖社区调委会荣获“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龙头山司法所所长赵家林荣获“云南省第二届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乐红司法所吕坚荣获“云南省第二届百佳人民调解能手”称号、龙树镇龙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崔国祥荣获“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赵家林荣获“云南省第二届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
吕坚荣获“云南省第二届百佳人民调解能手”
崔国祥荣获“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一直以来,鲁甸县司法局审时度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有效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鲁甸县司法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制度、量化考核、督促检查、领导示范等责任制格局,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思路,形成调解工作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以此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度。鲁甸县的人民调解工作为全县社会矛盾化解作出积极的贡献,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亮点工程。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和生力军。鲁甸县司法行政机关及广大人民调解员将继续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法治鲁甸建设作出积极努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踏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