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 丹 发布于:2018-12-28
12月26日,一对20多岁的盲人夫妻在一名中年男子的指引下,摸到了鲁甸法院,要求法官判决他们离婚。
审判员进行调解
原告赵某(女)与被告詹某(男)都是盲人按摩师,二人2016年在上海打工时相识,因为同病相怜,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就登记结婚了。婚后二人育有一个女儿,雪上加霜的是女儿出生时因医疗事故导致右手受伤,虽然医院赔偿了8万余元,但孩子至今未能痊愈。因家庭经济困难,赵某和詹某不得不外出务工,孩子就交给詹某父母照料。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加之性格不和,经常为琐事吵打,现已分居生活三个月有余。
律师向当事人宣读并解释调解笔录的内容
盲人离婚不稀奇,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是盲人的离婚案件在鲁甸尚属首例。虽然审理存在诸多困难,但鲁甸法院院长马永祥高度重视,亲自主审该案。考虑到双方情况特殊,鲁甸法院当日立案后便直接进入调解。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争议较大,但法官们并未因此将二人拒之门外。“宁愿我们加班,也不能让当事人多走路。”鲁甸法院家事庭庭长罗祥对说。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法官们不仅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帮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争取了援助律师到庭帮助双方完成诉讼活动,还反复与双方沟通,就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一一做调解工作,从细节点滴全面给予关心帮助,让他们感受法律的温暖。
律师指引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捺印
最终该案成功调解,原、被告自愿离婚,小孩由詹某直接抚养,双方争议最大的8万余元赔偿款明确了属于小孩所有,诉讼费鲁甸法院也予以了免收。赵某和詹某对此结果都表示十分满意,赵某笑着说:“我之前出高价请了律师,她收了钱却不办事。没有想到你们鲁甸法院一分钱没收,今天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太感谢鲁甸法院了!”而詹某面对法官如此贴心的服务,怒气也全消了,“我们从上海回来一趟异常艰难,之前去她老家离婚,折腾了几天也没有办成,今天是鲁甸法院让我这个瞎子都亲眼看到了公平正义!”詹某最后是这样表明自己心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