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2016年公诉工作成绩显著,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被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公诉工作先进单位”,成为获此殊荣的三个基层院之一。
据悉,在2016年年初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就确定了“以案件质量为中心,以诉讼监督为抓手,以未检工作为亮点”的工作目标,围绕目标,制定五项措施,全力推动公诉工作多点开花。
一是开展法律文书评比,稳步提升文书质量。该院出台文书评比制度,邀请省市检察业务专家对公诉部门的审查报告、起诉书、抗诉书、公诉意见书等主要文书进行 “挑刺”。经过整改,文书措词更加准确、分析论证更加透彻、文书格式更加规范。其中一份审查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法律文书”。
二是运用判决裁定双线审查制度,强化审判监督职能。该院专门从侦监和案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判决裁定第二审查组,同步对公诉部门收到的判决、裁定进行审查,两个审查组互不干扰、独立审查,分管副检察长根据两个审查组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提出抗诉案件8件,抗诉意见采纳率100%。
三是建立案件质量季度评查制度,促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公诉部门送评案件134件,经过评查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在2016年省检察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办理的保某某强奸案被评为全市唯一的一件“A”类案件,其余案件全部被评为“B”类案件。
四是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办案合力。该院于每月23日召开由案管、公诉、侦监、自侦等业务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会议内容涉及案卡填录、数据核对、信息共享等方面。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公诉部门核心数据全年无漏报、无错报,并且在追诉漏犯、立案监督、追捕及证据补正等方面,公诉部门与侦监部门形成强大合力,为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打下坚实的基础,全年追诉漏犯8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五是依托朱提法学社,提升公诉干警业务素养。该院把朱提法学社打造成为公诉人素能养成平台,通过开展业务实战、开设法律讲堂、举办理论调研等方式,稳步提高公诉人“辩、说、写”的能力,由公诉科撰写的《刑事诉讼繁简分流制度实证研究》一文被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课题一等奖。